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三明市及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三明市及所辖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摘要

闽政文[2017]437号三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三明市及所辖12个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明政文[2017]9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三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及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沙县、尤溪县、大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