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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峡移民安置后稳定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三峡移民稳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三峡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峡库区外迁移民安置后稳定工作的通知》(国三峡委发办字[2006]1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三峡移民工作的领导。做好三峡移民安置后的稳定和发展工作,事关移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三峡移民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维护稳定和帮助移民致富上来,明确领导和相应的管理部门负责做好移民安置后的稳定工作。要保持移民工作机构的相对稳定,把三峡外迁移民的管理与其他水库移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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