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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发202182号

     

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为统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构建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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