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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摘要

渝府办发[2020]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3月3日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一、加大金融支持强度1.续贷续保。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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