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额医保缴费政策实现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用人单位缴费脱钩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额医保缴费政策实现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用人单位缴费脱钩的通知

         

摘要

渝府发[2018]5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自2001年12月实施以来,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参保范围稳步扩大,总体运行平稳有序,对推动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保(以下简称大额医保)缴费政策,实现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缴费脱钩,进一步释放用人单位活力和动力,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医保权益。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