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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转发征收五○年下半年度使用牌照税暂行办法

         

摘要

<正> 各专署、县(市)人民政府直辖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级税务局(县税务所)奉西北军政委员会命令,开征五○年下半年度使用牌照税,并颁发暂行办法。兹规定兰州、天水、平凉、武威、酒泉等五城市为征收地区,安西县税务局及兰州属的东岗镇,十里店两税务所,为汽车使用牌照税查验站;除上列五个城市及三个查缴站外,其他地区税务机关,不得查验征收。各征收及查验地区,应即遵照暂行办法规定并与当地城防部队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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