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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轻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试行)

     

摘要

第一条为加强日用消费产品和环境工程艺术设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设计人员的职业水平和产品的设计档次,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人才的培养,更好地为行业服务,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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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具与室内装饰》|2004年第7期|94-9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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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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