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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燃气热水器产品必须粘贴能效标识

         

摘要

6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相关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燃气热水器产品必须粘贴能效标识。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未完成备案的企业可以先粘贴能效标识,但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粘贴,否则就将按照新实施的《节约能源法》第73条规定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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