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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部损伤法医学鉴定分析1例

             

摘要

1 案例资料 李某,男,56岁,某工商所职工。2004年8月12日9时许,因工作与所长发生争执,用十字花螺丝刀将所长捅伤。案发后,自称其左手也损伤,是所长先用带尖螺丝刀捅他,被他用手抓住、争夺、被抽取时导致的(见图1)。李某指认的带尖螺丝刀系平日装订所用,全长20.5cm,木柄长10.5cm,刀体前部有2.5cm被打磨成尖圆锥形,前端略呈扁圆尖状,尖端稍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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