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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注释(连载之十二)

     

摘要

第十一条利息一、一般概念联合国范本第十一条采用了经合发组织协定范本第十一条的条文,仅对其第二款和第四款作出了重要改变。利息同股息一样是由流动资本所得组成,可以是支付给在银行存款或拥有储蓄证券的个人、持有购买证券的投资者或者以销售货物延期付款的贸易公司,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者拥有证券或信用债券的公共机构投资者。联属企业之间也可以就贷款支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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