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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品的'100%'宣传需规范

         

摘要

cqvip:《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故号称“100%果汁”的复原果汁应明确醒目标注“复原”二字。随着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者对于知情权愈加重视,应最大可能杜绝涉嫌误导消费者的一切商业宣传。当前,在很多超市、便利店里,“100%果汁”或类似字样几乎是果汁货架上各种产品的“必备标识”。

著录项

  • 来源
    《食品界》 |2021年第7期|44-45|共2页
  • 作者

    何勇海;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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