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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不存在“特区”──对漯河市“三资”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调查

         

摘要

公安部针对全国少数外资企业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导致特大火灾频发的状况。1993年12月31日以公安部明传电报向各级公安机关发出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消防监督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要把外商投资企业消防工诈纳入各级公安机关管理范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机关在文件中首次强调外资企业消防工作要纳入公安机关的管理,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国家对外资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了认真贯彻公安部的指示精神,我们就全省综合体制改革试点的深河市111家外资企业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外资企业消防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F几个方面:一、存在“老大”思想,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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