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财政监督 >论古今中外财政监督体系的比较与借鉴

论古今中外财政监督体系的比较与借鉴

     

摘要

一、中国宋代的财政监督体系在中国封建社会,宋代是财政监督的里程碑。宋代统治者不仅高度重视财政立法,而且高度重视财政监督体系。1.建立了多层次的财政监督机构。元丰改制以前,实行的是财政管理和财政审计合一的内部审计制;元丰改制以后,实行的是财政管理与财政审计分离的外部审计制度。从监督机构来看,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渠道的财政监督系统。中央财政监督机构主要有:勾院、都磨勘司、三司账勾磨勘司等。还专门设置了审查中央各部门和地方财物收支账籍的机构,主要有:都主辖支收司、构收司、都理欠司、催驱司、都凭由司、专勾司等。元丰改制后,比部真正成为独立于财政管理系统之外的审计监督机构,使财审分离。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财政的监督,各路均由中央直接派任转运使,有一名专职负责一路的财物账籍的审计。2.监督方法严密和科学。宋代的财政监督不仅机构复杂,而且方法严密,其对监督范围、内容、审批程序、送审时间、审计过程、期限等都有明确的规定。监督方法包括: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初审和复审;上计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