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财政监督 >构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长效机制的四项举措

构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长效机制的四项举措

     

摘要

一、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 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办公厅(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构,三级政府办公厅(室)与行政监察机关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实行分级管理考核。二是明确细化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统一明确信息发布协调制、保密审查制、责任追究制、依法申请公开制、预审制、投诉网复处理制度、信息限期更改制等,使各级各地有章可循。四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三定”职责范畴,成为日常工作。此外,还可将其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范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