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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业的税务筹划研究

         

摘要

2016年5月1日建筑业被纳入营改增范围,并在全国范围实施.并且在营改增政策出台后又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对建筑业营改增实施起到了促进作用.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2018年5月,即营改增后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11%下降至10%.2018年5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之前,一般纳税人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些政策的发布对建筑业企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本文在简单介绍营改增后建筑业税务筹划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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