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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给建筑行业的几点建议

             

摘要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自此,我国开始全国正式取消营业税.

著录项

  • 来源
    《财讯 》 |2017年第21期|167|共1页
  • 作者

    唐艳萍;

  • 作者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第四小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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