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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对不同主体的影响

             

摘要

解决'高保低赔'问题 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改革后的投保金额按实际价值确定,也就是由新车购置价格减去折旧,而不是像原来一样按新车购置价格投保.一方面可以节省很大一笔保费,另一方面节约了时间成本,消除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为原来商业车险确定保险金额对于消费者来说其实是有选择权的,可按新车购置价或新车购置价内协商价两种方式计算,投保人可自愿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投保.但实际操作中,被保险人可能根本没有注意到有两种方式可以确定保险金额,或者是知道但觉得协商太麻烦,或认为按新车购置价投保可以得到更多的赔付所以没必要去协商,基本都按新车购置价承保.然而一旦出险,进行赔付的时候,实际赔偿金额往往令被保险人觉得不满意,此时提出法律诉讼,费时又费力.

著录项

  • 来源
    《财讯》 |2016年第27期|95|共1页
  • 作者

    张婉钰;

  •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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