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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发票分级管理和“停票单”“供票单”制度

             

摘要

正 为加强和规范发票管理,强化征收管理,洛阳市国税直属分局在供票采用“三结合确认制”(三结合是:一是供票与征收任务、清欠税款相结合,二是与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和执行发票管理制度相结合,三是与企业是否健全财务制度、按时报送各种纳税资料相结合)的同时,针对部分企业长期纳税申报为零,增值税发票乱开丢失等情况时有发生,结合实际,又推出发票实行分级管理及“停票单”“供票单”制度的新举措。一是实行发票分级管理。即发票购领实行A、B、C、D四级管理。A级标准:即“重点税源”的企业:B级标准:即“欠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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