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财会月刊:会计版》 >会计准则应设立 应付款对帐单制

会计准则应设立 应付款对帐单制

         

摘要

长期困扰我国企业经济发展的债务链在逐年递增,这与一些企业长期不清查往来款项有关。对此,笔者建议,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应设立应付款对帐单制。其具体建议是: 第一,改进应付款明细帐的设置。应付款明细帐应采用复写式帐页,一页为本单位明细帐,另一页为对帐单.年度终了后的五日内,债务方应从帐簿中拿下“对帐单”,寄给债权方核对。 第二,债权方在收到对帐单后十日内核对完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