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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或有事项及其审计

     

摘要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以下简称“或有事项准则”)比较全面地规范了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本文拟就或有事项审计的几个相关问题谈谈以下看法。 一、或有事项相关概念 或有事项准则涉及若干重要概念,有些概念是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首次定义,比如或有事项、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等;有些则是对会计准则已规定的概念进行更为合理、准确的定义,如资产、负债等。从定义上看,或有负债是潜在义务或不能很可靠地计量、不是很可能发生的现时义务;或有资产是潜在资产,这两者均不符合资产和负债要素的确认标准,因此不能确认为资产或负债。这一点与以往的概念和做法有很大的不同,实际上,或有事项准则将以往的“或有负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确认为负债,另一部分归入新的“或有负债”,这一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中对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规范非常相似,只不过国际会计准则将时间或金额不确定的负债定义为“准备”,而我国未对这类负债进行定义而已。 或有事项涉及两方或多方当事人,相关的义务和权利是对称的,即对一方来说是义务的,对相应的另一方则是权利。因此,或有事项的确认不能限于对或有事项产生的义务的确认,而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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