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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的计算

         

摘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来,我国推行的提供直租业务适用的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在计算方面存在两个缺陷:第一个缺陷是具体税法文件对"增值税实际税负"的表述不严谨,第二个缺陷是税法文件中关于计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额的方法不明确。这两个缺陷导致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失去了可操作性,给纳税人带来了潜在的税收风险。弥补该缺陷的改进措施有以下三种:第一,细化"增值税实际税负税"的含义并增加计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公式;第二,改用其他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方式;第三,改用即征即退之外的税收优惠方式。最后指出:现有的缺陷导致纳税人提供直租服务适用的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的税法条文形成了无认知的税法漏洞,降低了税法的指引作用和实施效果,必须弥补这一税法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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