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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农村河道管护办法

         

摘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明确农村河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立农村河道总河长,农村河道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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