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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苏分五类地区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摘要

江苏省金湖县吕良镇读者姚某来电: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财政奖补。请问:今年江苏省财政奖补标准如何?答:《江苏省关于下达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省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明确省财政按照各地农业人口的一定标准实施奖补,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的县(市、区),一类至五类地区奖补标准分别为每人32元、30元、28元、26元、24元.省辖市本级奖补标准为每人2,4元:统一筹集一事一议资金的县(市、区)奖补标准为每人12元。实际补助时全省统一按各地补助总额的90%核定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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