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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应重视质量管理

         

摘要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当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印发,相关技术文件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将根据工作开展优先顺序与完成情况陆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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