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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放射源购源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最近.我局在“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督查工作中发现山两、陕西、福建、辽宁等省的一些县(区)级环境保护局未经省级环境保护局授权或委托,擅自批准核技术利用单位购买放射源。并且未到省级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放射源安全监管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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