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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空区应加强法律治理

         

摘要

问:随着煤炭开采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煤炭采空区越来越多,但涉及采空区的法律法规问题还很不完善。针对煤炭采空区问题,我国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补偿机制?需要怎样的法律设计?笞: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采空区治理的法律法规。有些采空区治理的规定散见于各个法律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三十二条:“因开采煤炭压占土地或者造成地表土地塌陷、挖损,由采矿者负责进行复垦,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任何采煤操作,必须规避“三下”(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的开采,否则视为严重的违规、违法现象。《土地复垦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损毁土地由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二)地下采矿等造成地表塌陷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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