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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电力公司实施需求侧管理的启示

             

摘要

一、被誊为“节电革命”的需求侧管理(DSM) 70年代的能源危机促使美国及其他西方工业同开始爪视能源问题、重视节能电,以提高能源利用的综合效益。1978年春,美国联邦公共电力法规委员会(FERC)制定了一系列的节能节电政策和法规,要求各州电力公司(包括国营和私营)实施“最小成本计划(Least Cost Plan,简称LCR)”和“需求侧管理(Demand—Side Management,简称DSM)”。随后,30多个州的电力或能源法规委员会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其中,实施效果最显著的是1983年加州公共电力法规委员会制定的“需求侧管理成本效益分析实施标准(Standard Practice for Cost Benefit Analysis of DSM Progr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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