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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要求新建筑节能率≥50

         

摘要

根据福建省十二五规划,要求福建新建建筑必须100%达到节能标准,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节能率应≥50%。福州、厦门将率先开展节能率达65%的工程示范工作。据统计建筑能耗已占福建社会总能耗的45%以上。因此,加大建筑节能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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