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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修改相关规定三类情形不需重新办理工商审批

             

摘要

《经济同报》北京9月11日讯 国家工商总局对外公布了修改后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明确了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过程中,以下3类情形不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因分支或者合并而存续的企业申请从事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变更登记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企业改变类型的,改变类型前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企业变更出资人的,原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变更出资人后不需晕新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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