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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联手规范汽车出口秩序

         

摘要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起,对汽车整车产品(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底盘及成套散件)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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