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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系统筑起反腐保廉的预防体系

             

摘要

2002年1月《深圳市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总体思路》下发后,深圳市公安局党委、纪委一致认为”预防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深圳市公安局党委、纪委按照市里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了实施《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总体思路》的具体方案,初步设想是建立四个机制,筑起公安系统反腐保廉的预防体系。 一、守土有责,求真务实,建立反腐保廉的责任机制 建立反腐保廉预防体系,关键要有完善的责任制来加以保证。市局党委、纪委将按照预防体系的要求,制定全系统反腐保廉的具体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一项一项地落实到有关单位和领导;各分局、市局处以上单位也要相应制定出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落实责任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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