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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可以使公有制与私有制互为实现形式

         

摘要

前不久,《中国改革报》记者周正贤就民营经济可以使公有制与私有制互为实现形式这一问题,采访了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所所长单东教授,本刊特予摘发,以飨读者。记者:您作为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所所长,对“民营经济”这一领域的研究颇有造诣。您明确提出了“民营经济可以使公有制与私有制互为实现形式”。我们对这一观点很感兴趣,想通过采访将您的观点介绍给广大读者。单东;那是我在学习党的十五大报告后应邀讲学中提出来的。记者:是从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关于“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z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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