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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包装不再使用“QS”标志

             

摘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称,化妆品生产企业现有包装标识可以使用到2017年6月30日,自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此后新包装标示将不再使用“QS”标志,而此前使用原包装标示生产的化妆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使用。“QS”将退出历史舞台,化妆品迎来“大换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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