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报》 >从“协作”到“协同”:黄河流域环境司法治理的进路

从“协作”到“协同”:黄河流域环境司法治理的进路

         

摘要

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环境司法协同。为应对黄河流域违法行为特殊性的实践需求,流域环境司法协同是《黄河保护法》立法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通过阐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保护现状及不足,现行协作模式无法行之有效地从司法角度规制黄河流域环境污染。探讨高效司法协同机制,是解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治理难题的化解之道,以流域为单位对公检法机构进行有机整合,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机制的统一与协同功能,构建专门化的跨区域司法协同主体,划定主体功能和责任边界;立足实践需求,加强部门间的协商沟通,实现从司法协作走向司法协同的流域司法治理机制构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