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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律关系的二元结构与二重性——一种整体主义解释

     

摘要

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体系中的一种,是指由经济法调整而产生的经济有机体整体(通常以国家的各种机关为代表)与功能个体(通常指在市场经济中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组织)及功能个体相互间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显著特性是:二元结构及二重性。二元结构是指,经济法律关系是由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权利义务体系构成:其一是,作为社会经济整体代表的经济机关在经济法律活动中形成的权利义务体系;其二是,作为经济功能个体的权利义务体系。二重性是指,经济法主体的同一行为,因其角色二重性,同时处于两重法律关系中,有两重不同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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