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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政府抗战建国纲领财政金融实施方案

             

摘要

《抗战建国纲领实施方案》(1938年8月) 第四章财政甲、推行战时税制子、整理旧税一、关税1.改定现行出口税制。凡出口货品所得外币价款结售于国家银行者,分别减免出口税,手工艺品出口亦予免税,以奖励输出,易取外汇。奖励土货输出,迭经将各重要产品如丝、茶、绸缎及蛋品、花生等分别免税或减低税率,手工艺品如花边、刺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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