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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穷致富与民政改革

         

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谈到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时指出:“与此同时,我们必须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实行社会救济,对还没有富裕起来的人积极扶持,对经济还很落后的一部分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其他贫困地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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