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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视域下环境责任预防机制构建——以倾倒工业废水污染土地案为例

         

摘要

2012年12月14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法庭一审判决一起由环保部门提起的公益诉讼案,判决被告吴海涛、被告淄博市周村华益溶剂化工厂赔偿原告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污染损失费用742万余元,用于被污染场地的修复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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