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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型投资:结果与原因

             

摘要

投资可以分成市场主导型与政府主导型两类。政府主导型投资的进入成本更低,导致此类投资的项目规模更大,重复建设更加普遍;退出障碍更高,导致与之相关的预算软约束、地方保护问题严重。政府主导型投资可能会导致资源配置机制的重叠和替代,专有性权责联系的削弱以及社会总体福利损失。因此,改革的方向应包括:改革现有的政府投资管理、考核体制,强化在位官员的专有化权责约束;明确界定政府主导型投资的投资领域,减少其对民间投资市场的负面影响;推动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强化银行的独立性,发展多元化的非价格资源配置机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降低在位官员手中权力的多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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