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传播的审美价值

         

摘要

曾耀农,潘晶在《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撰文说,艺术的本质在于创造美,能够吸引受者,产生共鸣的艺术品,必须具备美的品质,这种品质包括形象美、情蕴美和形式美。艺术品的美感强度直接影响着艺术的传播效果。公众接近艺术,陶醉于艺术,就是因为艺术作品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公众对艺术作品的审美意识包括审美认识、观点、经验、趣味和理想,既受民族地域、文化艺术、道德观念、生活习俗的影响,更为时代的社会生产、社会生活及相应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思维模式、文化教育所决定,当然也要受外来文化思潮的冲击。这些因素绝不是简单的复合叠加,而是相互作用潜移默化地形成一个复杂多样的时代的审美意识。只有符合公众审美意识的艺术品,才能引起公众的共鸣,充分体现其艺术价值。也只有深刻把握时代的审美意识,才能创作出真正符合时代需要的艺术作品。因此艺术的终极关怀是创造美、传播美、培育美。只有有了美的作品,才可能为受者所肯定和接受,进而传播艺术美。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