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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会 四川省革委会关于发展集体经济,安置城镇青年就业的通知(一九七九年八月十五日)

         

摘要

根据胡耀邦同志的批示,现将四川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发展集体经济,安置城镇青年就业的通知》印送各省,市、自治区党委、革命委员会领导同志参阅。积极地,妥善地安置好城镇青年就业,是当前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的一个大问题。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安置城镇青年就业的途径,主要是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和动员一些青年到边疆去,到农村去,要大力发展星罗棋布的小城镇。对于全民和集体两种所有制经济、在政治上应一视同仁;对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在经济上要合理待遇。四川省在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广开就业门路,安置城镇待业青年方面,作了很大努力,想了不少办法,这次发出的《通知》,就是针对当前阻碍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希望其他地区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于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以研究,因地制宜地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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