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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答郎毅怀同志对“商赋人权论”的批评

     

摘要

(1)《求是》1992年第1期刊登郎毅怀同志所撰《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权实践与国际人权斗争》(以下简称“郎文),批判西方某些国家的“人权外交”伎俩,论述社会主义与“尊重人权”统一,是对的。但它在人权理论上错误不少,表现出对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很不熟悉的缺陷,且由此对笔者所捉“商赋人权论”进行了颇为严厉的批评。由于分歧涉及唯物史观与人权的关系,这迫使笔者回答批评,再次论说我国人权理论研究宣传者首先应当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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