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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电子化证券改革”对现代金融财产权的影响及其评述——从传统物权法模式出发思考证券无形财产保护

             

摘要

随着现代社会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界限的日益模糊,法国民法学界对传统物权和债权的区分逐渐采取实证主义的态度和功能主义的模式。传统物权和债权绝对对立逐渐演变成相互融合。法国根据1982年12月30日第n°81-1160法案实施证券无纸化改革,并于1984年由金融法案第111-II条对证券持有人的权利行使方式和证券的流通进行相应修改。从纸制证券到电子化证券都仅仅是交易工具,真正负载证券的是金融法制对持有人权利形态的物质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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