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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从决策源头控制污染

         

摘要

今年10月1日,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这一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在环保人士和公众历经数载的翘首期待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将正式开始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实施是我国环境立法领域的重大进步,标志着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从此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实施是我国转变环境保护战略的需要,是环保部门转变执法模式的需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重塑政府宏观决策的程序规则,推进规划环评早期介入规划决策,强化规划环评的执行效力,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决策前端把好环境关。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开始实施只是将规划环评纳入政府决策程序前端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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