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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摘要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其防制水平,使本市内外环境的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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