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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海外贸易的官方经营问题——兼与蔡美彪、朱瑞熙等同志商榷

摘要

近年来,在我国海外贸易史的研究工作中,对宋代海外贸易的经营方式,认识颇不一致。有人认为:“在宋代,官府不搞对外贸易,设置市舶司主要是为了对进口物品抽税。海外贸易全属私人经营。”蔡美彪、朱瑞熙等五同志撰著的《中国通史》第五册,则认为:“北宋与海外诸国的贸易往来,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以‘朝贡’、‘回赐’为名,由北宋和外国贡使进行官方交易。所谓‘贡’‘赐’的货物,即可免交商税。另一种方式,是大量的民间来往,北宋在主要港口设市舶司管辖。”此外,尚有一些史学工作者持有种种不同的说法,如有的说:“当时所谓朝贡,也就是国际贸易。”还有的说:“朝贡的实质是贸易,这种看法是很有道理的。”凡此种种,和《通史》观点相类似,实质是完全一致的。据此,正确阐明宋代海外贸易中官方经营方式的有关问题,诸如官府搞不搞海外贸易,官方经营和民间经营的关系如何,以及“朝贡”“回赐”是否就是官方交易等等,对研究宋代海外贸易是很有必要的。本文拟就此提出一点敷浅的看法,和蔡、朱等同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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