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价格月刊 >全国物价检查所所长会议对物价检查的若干具体政策界限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全国物价检查所所长会议对物价检查的若干具体政策界限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摘要

4月21—27日在湖南长沙召开的全国省、市、自治区物价检查所所长会议,对物价管理和监督检查中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一)国营、集体生产企业和物资经营部门,在完成国家规定的上调和分配物资计划外,有权自行定价出售允许自销的工业生产资料。但年终统算,凡未完成省、市、自治区以上计划部门规定的上调和分配物资计划而自销的工业生产资料,物价检查部门可按照将计划内产品转为计划外高价出售查处。生产企业不得以“集资”、“利润返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