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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服务理论视角下公民参与警务工作研究

             

摘要

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民应积极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公共事务应通过政府和公民的合作来进行,政府应教育、培养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公民参与警务工作,可以弥补公共警务的不足,可以满足多样化的治安需求,有助于提高警务工作的效率。当前,公民对警务工作的参与面不够广,参与能力不够强,参与警务决策层次工作少,参与制度保障不足。应树立公民理念,开展公安机关与公民的合作,完善公民参与的法律制度,多种渠道加强对公民的教育,积极推进和激励公民全方位参与警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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