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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5则——关于解释危险废物焚烧厂选址有关问题的复函

             

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你局《关于请求解释危险废物焚烧厂厂界敏感目标及距离要求的函》(桂环管函[2005]9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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