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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负荷管理终端产品质检公告

             

摘要

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严格把好电力负荷管理终端产品质量关的要求,各电力企业选用的电力负荷管理终端产品,必须是通过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仪表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依据“DL/T 533-93《无线电负荷控制双向终端技术条件》、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营销[2004]183号文件《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2004》”委托检验合格后,取得产品型号注册登记证的产品。检验报告及注册登记证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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